公元184年。
二月,一年的开始。
在雁门县的城墙上,一个黑衣少年静静的站在城墙上,看着远处出现一群几十名骑兵,骑着凶猛的野兽,向着城墙奔去。
少年十五六岁,相貌英俊,嘴唇薄,皮肤白皙,甚至略显病态,全身披着黑袍。
骑兵的前方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年轻人,穿着厚重的盔甲,手里拿着一把方画戟,扛在肩上,胯下飞奔。
隔着一段距离,戟尖反射的寒光可以落在少年的眼中。
在每一个骑兵的身后,他们都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耷拉在地上,随着野兽的快速奔跑,拉起几十道烟尘。
随着我们越走越近,青春的样子变得越来越清晰。
浓眉大眼,高鼻梁。
显然不是纯种汉人。
当然,最重要的是年轻人因为常年待在边境而养成的豪迈野性气息。
他们拉的不是尾巴,而是一长串的头!
人们的头被绑在一起,头上留着长发,被向前拖着。
有些人被残忍对待,有些人只是血肉模糊的头颅...
有十多块,也有二十多块。
年轻人的头像数量最多,名单很长,黑衣人随机估计。
至少五十块。
“开门。”
带骑兵的青年越来越近,连马蹄声似乎都能听到。
黑衣青年从嘴里吐出两个字。
"这里"
一名信使立即转身离开。
很快,随着一声咯吱,雁门县城墙的大门缓缓打开。
“开车开车开车……”
骑兵穿梭于城墙之间,留下了当啷声。
穿黑衣服的男孩转过身,沿着城墙向他的家走去。
骑都尉府虽是府邸,却只是一间不大不小的木瓦房。
大部分边关都是土坯房,有这样的房子也不错。
推开门,吕哲见那青年早已卸下盔甲,方天画戟到身旁,端着一大碗酒,一饮而尽。
“小哥哥,你回来了。”
青年放下酒碗,笑嘻嘻地看着吕哲。
吕布.
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名字。
此时,他只是一个不知名的并州司令。
但吕哲知道,最多用六年,这个名字就会震惊世界。
在那句吕布中,马是一只红色的兔子,这清楚地表明了未来的青春是多么灿烂。
虽然有些名声不好。
“大哥出去了三天,今天回来了。他为什么不先去秘书处办公室,改在家里喝酒?”吕哲面色冰冷。
吕布的笑容僵住了。
过了一会儿,他尴尬地挠了挠头:“这才几天就出去杀点动物。不要告诉你养父?”
吕哲看着他冷哼一声。“大兄弟,军权之事不是小事。法院早就规定,你从战场回来,必须先报告。如果你现在这样做,你会被当场打倒并杀死。”
“我知道,我知道。”吕布郁闷的放下酒碗,拿起桌上的盔甲,一边穿一边嘀咕,“我去找义父告诉他,好不好?”
“我不知道你每次这么说,都是我的养父。也许你真的会和我争论。”
“我受不了你。”
当吕布消失后,吕哲微微摇头,脸上带着冷笑。
丁原,如果他可靠,那就是鬼!
根据剧情,吕布杀丁原的时候,官位只是个长官!
这是他妈的公务员办公室!
这是什么意思?
吕布当时,他掌管着整个并州的军队,张辽、高顺等人都在他的指挥之下,但他的官职只是首领...丁原一句话就可以收回所有权利。
因为主瘦,一点地位都没有!
这个官职更像是前世的秘书。
听起来不错,因为秘书只能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但是对比吕布的水平,就可以看出这个官方立场是无稽之谈。
在武力问题上,赵云、关羽、典韦、马超等人孰强孰弱是有争议的,但吕布是独一无二的,是历史公认的。
上都统,吕布领兵骑兵,能杀曹操抱头鼠窜,指挥有力,天下罕见。
论魅力,吕布凭借三大家奴的名气,可见陈宫、高顺、张辽等人的忠心。
这样的人物,名义上和丁原是义子,原来只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总编辑。
开个玩笑!
如果丁原喜欢吕布,那他真的算是养子了。三十几岁的吕布怎么能当大师?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丁原不喜欢吕布,他为什么接受吕布作为义子呢?
很简单,因为吕布的力。
丁原需要吕布力量来帮助他维持统治。
并州位于汉朝边境。
再往北,是五环的领土。
胡人民风彪悍,武力一般比汉人高一两级。
丁原作为并州刺史,有镇守并州的职责。
但他只是一个公务员,他不认识军师,但他打不过吴欢。我该怎么办?
于是在并州名声大噪的吕布进入了丁原的视线。
取他吕布为子,交出并州所有军权。
十几年来,并州没有被胡人的入侵所困扰。
再加上几年前吕哲的到来,对于吕布来说,制定了以战养战的策略,吕布每十天半个月就出一次,把远在千里之外的五环人都杀了,冰州更是太平祥和。
并州刺史丁原越做越稳。
这个职位一稳定下来,他就开始不那么重视了吕布。
尤其是最近一年,他逐渐开始收回之前下放的权利,并且多次宣称吕布任何军事行动都必须经过他的批准。
在吕哲看来,这显然是一个迹象,狡猾的兔子会死,而走狗会做饭,鸟儿会尽最大努力藏弓。
“只有我那个傻哥哥看不到丁原真正想做的事。”
吕哲叹口气摇摇头。
穿越之后,他发现历史上描绘的吕布和现实中的吕布有着不小的区别。
武力的价值是真的,非常强大。
但在性格上,不是那种口是心非,背信弃义的人。
相反,由于生活环境的原因,吕布是一个大胆、慷慨的人,他向兄弟和朋友倾诉。
这就是为什么吕哲现在真的把他当大哥了。
但凡事有利有弊。
太大胆导致吕布有时候没什么脑子。
练武到脑子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