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倩女的世界里》010大龙套 免费试读
第十章一点点高手
日子平淡无聊,一眨眼,五六天过去了。长清县的天气依然不好,总是阴沉压抑,但就是不下雨。
沿街有很多摊位,有的卖各种南北百货,有的卖儿童妇女。更可笑的是,这个穷地方还有人卖字画,莫名的繁华中有一股怪味。
在破烂的宜光里,周秀春躺在藤椅上,脚搁在桌子上,唱着跑远的京剧,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群。
最近有些地方好像发生了灾难。这些天许多难民涌入县城。他们大多面黄肌瘦,整天在街上闲逛,眼神心不在焉,表情也像新来的群众演员一样单调。
人多了以后,县城的治安每况愈下。
继承前三衣钵的李小二,前几天在巷子里被砍死,死得很惨。
周秀春天也是闲着没事干。出事那天,我去事故现场看热闹。结果,我看到到处都是破碎的尸体。那天晚上我不仅害怕熬夜,而且几天后也没睡好。直到现在,我的眼睛下面有一点黑眼圈。
现在,衙役的日常工作就是抓捕逃犯。王县长抓住了这个机会,已经抓了很多好市民,每天取保候审他都很开心。
也有一些难民进城,不是以长清县为目的地,所以每天都有很多人继续向东旅行。原来东边的荒山,人几乎无法走动的地方,变成了交通要道。当然,死人是不可避免的。
周秀春不敢随他们上去顺便采药。现在他的想法很简单。除非宁出现,否则他不会去找燕赤霞。除了宁,谁知道还有谁能像狗屎运一样如此无敌?不管他怎么死,他都不会死。
“唉...郁闷,郁闷……”
周秀这时,春又想起了浪费的太乙丹,像祥林嫂一样自怨自艾:“如果我不小心,就不会让宫子熙误服了药。如果宫子熙不误服,也许我会自己吃。如果我自己吃了,我现在一定是无敌高手。如果我是无敌高手,就不用怕鬼了...号码
周秀淳突然坐了起来,摸着下巴嘀咕道:“一个主人就是他妈的人。如果他是人,就没有理由不怕鬼!”
周秀春对自己的懦弱做了合理的解释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王!王!”
又是两声狗吠,两只笨狗踩着泥,从外面冲了进来。
周秀春天见还很早。我不禁想知道。我对他们说:“安静,还没到吃饭的时间。你为什么回来?”
两只狗自然听不懂春在说什么,只是在哀叫。看来他们应该是被什么东西吓到了。
/[/k0/
看男人的衣服,显然不是普通人。衣服从头到脚,不仅没有半块补丁,而且胸前还贴着一件柔软的盔甲。更重要的是,他手里还握着一把剑,一把有鞘的剑。
据周秀淳所知,整个长清县除了有刀鞘之外,就连衙门里的衙役也没有这么好的装备。
显然,这是一个局外人。
凶神恶煞的外人看着周秀的春天,看着桀骜不驯的样子,不动声色地指了指,低声问道:“这两只狗是你的吗?”
周秀春芒站起来,笑着点点头,“对,对。”
剑客冷冷地说:“刚才这两只狗想咬我!”
“什么?”周秀淳大吼一声,走到静静的跟前,小声的喊道:“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别咬大家,有点教养!”
“够了!别跟我装傻!”博克喊道:“这两只狗,我想买回来当狗肉。请报价!”
周秀虽然淳不喜欢这两个傻逼,但也是默默的默默的,毕竟相处了多日,他也有些感情,又不忍杀了他们。他笑着说:“叔叔,你看,你为什么关心这只野兽?况且这两只狗卫生习惯很差,肉质肯定不好吃。可能吃饭的时候会食物中毒。如果你不给我面子,算了……”
“给你面子?”剑客冷笑道:“你又不是葱,又不是蒜,我凭什么给你面子?”
周秀春盯着剑客,渐渐收回了笑脸。这几天打了很多小混混积累的师父尊严,不能这样践踏!
他转过身,拿起一块专门用来恐吓小混混的青砖,在剑客眼前做了个手势,说:“看,我一根手指就能把这块精美的青砖敲碎!”
说着,就抬手敲了下去。
只听见哗啦一声,青砖碎了。
手里拿着结果,周秀淳忍不住得意洋洋地炫耀道:“兄弟,我没吓到你。从小跟一个陌生人学武术。这个招数叫益阳指,进化版叫六脉神剑。那么进化就是光的魔法穿透杀死大炮……”
话没说完,只听到一声响亮的声音,一把利剑已经架在周秀春的脖子上,移动的飞快,以至于毫无防备的周秀春连动作都无法躲避。
剑客举起剑,冷冷地说:“我不管你做什么。我只知道,就算你的修为达到了铜皮铁骨的境界,我一剑下去,你的脑袋也得和你的身体分开。”
剑身传来的冰冷气息让周秀淳不寒而栗。
周秀淳立刻乖乖地闭上了嘴。从直觉来看,周秀春觉得如果硬着脖子硬扛,死亡的可能性至少在50%以上。他不会为了两条笨狗冒生命危险做这种蠢事。
“叔叔,我突然觉得你做得对。如果狗咬了人,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一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怎么能对一只野兽吞下他的骄傲!”周秀春拉着两只狗准备跑,大声而又大义凛然。
剑客冷冷地哼了一声,收回剑,露出轻蔑的微笑。“你简直是我们武者的耻辱!”
只是这种鄙视程度,真的杀不死周秀淳。周秀淳不仅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反而突然想起燕赤霞好像是这样评价自己的,于是她说:“唉,这句话已经是一个大胡子说的了。”
“胡子?”剑客突然情绪激动,一把抓住周秀淳的衣领,凶狠地问道:“是大胡子剑客吗?说出来!他现在在哪里?”
周秀淳没有回答,而是问道:“没有,他不是拿着刀吗?”
“小刀,你这个大头鬼!”剑客用剑柄猛击周秀春的额头,教他道:“他的剑是玄铁重剑。至少你是武术家,连剑与剑都分不清!”
周秀春斯巴达没敢反抗剑客,却骂我:“妈的,我是从例子里学来的,叫人拿刀打我。没想到大胡子手里的东西竟然是一把剑!”看着剑客可怜的眼神,他赶紧解释道:“兰若寺!他在东山上的兰若寺!”
剑客刚松开周秀弹簧的领子。
“给我这两只狗一个价格。吃完了就去找长胡子的!”
周秀春整了整衣领,叹了口气:“唉,我跟这两条狗一起生活久了,就把它们教养起来,把它们当自己的骨肉。没想到今天让黑发人送短命狗。按照现在市场上卖儿子的价格,一只狗五块钱,两只狗一两只。”
“哼,废话真多,假扮书生看起来不像,你要是不成为一股力量,我看你就是个废物!”剑客一边骂着/k0/]春,一边伸手在口袋里掏。
挖了半天,脸色变了,生气地说:“妈的,钱包被偷了!”
周秀春听了,急忙问:“这就是他不买我狗的原因吗?”
“不!这两只狗今天必须被吃掉!等我查出偷钱的贼,杀了他们,我就回来买你的狗!”
就在这时,剑客听到对面传来一阵嘲笑声。
两人抬头一看,只见对面的店里坐着一群小混混。领头的小混混手里拿着一个钱包,肆无忌惮地炫耀着:“看,傻瓜,我们有你的钱,能来就来拿。”
周秀在春情中呼唤这群* *,而剑客则冷冷一笑,迈步出店。
似乎是为了配合此时的场景,天空突然闪过一道闪电,然后响起了低沉的雷声。
下着倾盆大雨,剑客挥剑时,一个人头被砍下,高高飞起,正巧落在周秀年春的义光门口。
周秀春盯着那人的头看了半天,腿软了,直接坐到了藤椅上。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