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剑客,念诗就能变强》第三章 李白的侠客行 免费试读
纯玄幻诗没有意义。
19岁大一的刘晨,能有什么经历,如何用诗歌打动别人。
没有人看得起他。
“读。”
刘金也不喜欢他,但他还是愿意听。
“听说太爷爷年轻的时候,曾经用一人一剑掀翻了小鬼子在锦州的剑道馆,杀了北辰第一高手。”
“日本人派了数百名士兵包围了剑道馆。在枪林弹雨中,你一连杀了几十名樱官,然后从容离去。”
刘晨说。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窃窃私语:肯定是拍马屁。
没有人看得起他,因为刘瑾的光辉事迹太多了,以前大家都说都烂了。
刘金听到后会很高兴,但他永远不会从中受益。
谁拍谁就有好处,刘氏家族不一定都是拍马屁的。
“有这种事。”
刘金真的不喜欢那些自以为聪明的孩子,因为这么多人在看,所以表情还是很平静。
“我写这首诗是为了你当时的骑士精神。这叫骑士精神。”
刘晨说。
事实上,他不确定刘金是否做过,所以他问了,得到了对方的亲自承认,他松了一口气。
万一那是虚构的,刘晨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小子,五个人六个普通人,不争不抢,关键时刻比我还要厉害。”
刘诗琪说。
“这只是小聪明。爷爷不喜欢破坏规矩的人。在大家面前很难说他。”
刘诗涵驳回了它。
刘瑾后来被编入军队,成为一名战士,浴血奋战多年。
改变了自己的独行侠风格,变成了一个很有纪律性的人。
刘晨的做法,已经是打破了规则。
因为就算要送诗词之类的礼物,也要直接写。
“大爷爷表面上不说什么,但心里肯定不喜欢他。他是弄巧成拙。”
柳世玉笑着说道。
“浪费时间。”
刘世峰也就四个字。
别说别人,就是刘晨的父母和哥哥,也觉得他这样做不妥。
先不说能不能太讨好爷爷,反正得罪了很多人。
然而,刘晨完全无视其他人,来回走了几步,做了一个完整的手势,说:“赵克茂胡颖,吴钩双薛明。”
第一句话出来,有的人听不懂,有的人觉得很普通。
刘金微微点头,感觉还好。
“银鞍照白马,如流星。”
第二句话出来,有些人还是不理解,有些人觉得很普通。
不过也有一些老板喜欢诗词,懂诗词,也略有信服。感觉非常好。
刘金也觉得有点有趣。
“十步杀一人,千里之外。”
“我去找衣服,把自己藏在名字里。”
刘晨突然加快速度,像一道剑光闪过,一连念了两句。
这两句话一出,顿时有人火了。
懂诗词的大佬们心里都是一震,脑子里蹦出两个字——绝对!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有事刷衣,深藏功名。”
刘金又在脑海中沉思起来,这实际上唤起了当年的侠义情怀。
自从当兵后,他的性格有了很大的改变,他很后悔年轻时的行为。
但这首诗一出,刘瑾仿佛回到了当年,热血澎湃,仿佛找回了当时的青春。
后悔?为什么后悔?
多么热血的心,侠义芬芳,崇高正直,超凡脱俗。
我放弃了那种自己。
“继续读。”
刘金听出来了,这首诗并没有写完。
柳家众人见此,心中都是咯噔了一下,道安。
谁也没有想到,刘晨能读懂这样一首绝句,居然感动了刘瑾。
刘金到了这个年纪,天塌下来也不变脸,能让他感动的事情很少。
“我已在信陵饮酒,脱了剑膝。”
“我会批评朱海,劝侯英。”
“三杯吐承诺,五岳轻。”
“头晕耳热之后,精神霓虹。”
这时,没有人再敢轻视刘晨,大家都认真听他的诗。
人群中,刘晨不知从哪里生出一股英气,可能是人是多么容易激动吧。
他把自己换成了刘瑾的侠义事迹,在脑海里想象自己手持铁剑,在枪林弹雨中杀出四面八方。
杀完人冷静离开,随便找个地摊喝酒。
热葡萄酒让我热血沸腾。
在幻想中,刘辰真的从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拿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然后带着更多的情感大声朗读。
"我震惊地挽救了赵的金锤."
“钱球两壮士,仙鹤大梁城。”
“死而为侠,不耻于世。”
“谁能写阁下,白首玄晶?”
读完一首诗,很多大佬都忍不住站起来鼓掌。
刘金也是连连点头,看向刘晨的眼神中,流露出欣赏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