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别打了,封神榜没位置了!》第二十二章 硬憾圣人法宝,飞仙决! 免费试读
玉鼎在狮鹫灯无边的火焰前。
此刻,他还没有意识到危险。
他拿着一把剑,浑身上下都是火焰,是杀气的体现。
然后,他淡然开口。
“琼箫,碧箫。”
“你们是圣人弟子,却杀了灵宝师兄,灵宝师兄也是玄门一员。”
"今天,我将代表田童叔叔杀了你."
“晴空万里!”
想加个罪又怎么样。
反正所有的道理都是赢家写的。
只要他斩了琼箫和碧箫,就没有人会在洪水中间知道今天的真相。
就算以后琼箫和碧箫在神榜的帮助下复活。
但那时,它已经和生米一起煮了。
有了圣徒的保护,田童能把他怎么样呢?!
所以,玉鼎举起你的剑,奔向无边的火焰。如果你举起你的剑,你会杀了它。
如果你想先做,那更好!
然而,正如玉鼎刚刚开始。
在前方无尽的烟火中,一个身影突然升上天空。
玉鼎定睛一看,原来是蓝天。
顿时,玉鼎满脸的兴奋。
这蓝云显然是害怕了,想先离开这里,去找田童汇报。
正好,毕晓现在肯定全无战意。
如果你杀了她,你肯定会有情妇。
然而玉鼎的想法才刚刚开始。
突然,我发现碧霄仙子没有逃跑,而是朝他的方向冲去。
“想鱼死网破?”
“那你得有这个实力!”
这一刻,玉鼎眼中满是杀戮带来的兴奋。
他提起剑,立刻受到了欢迎。
然而,他刚刚接近碧霄仙子,心就突然沉了下去。
为什么碧霄仙子会出现他从未见过的波动?
虽然这种波动与天空不同。
但是有了前车之鉴,玉鼎不得不提高警惕。
想到这里,玉鼎浑身充满了魔力,他想用剑杀死碧霄仙子。
再也不会了!
繁荣
玉鼎手握宝剑,碧霄仙子手无寸铁。
双方直接相撞。
“费仙肯定!”
毕晓之唇轻。
话一出口,她就被一团巨大的火焰包围了。
后来毕晓全靠一双肉肉的手掌。
开始疯狂的拍打手中的剑玉鼎。
本来玉鼎还是很鄙视毕笑的举动的。
用手掌对抗先天之宝,哪怕是最低级的劣质先天之宝,也无异于自杀。
更何况他的仙剑是国货的天然瑰宝。
然而,当毕晓之的手掌拍在他的不死之剑上。
玉鼎脸,却直接变了。
当当裤裆!
金属碰撞的可怕声音刺痛了人们的耳膜。
最重要的是玉鼎我感觉到一股可怕的力量从我与心相连的剑中发出。
这种超乎寻常的力量就像是举起十万君昆仑山,直接砸在他的剑上!
“怎么会这样?!"
玉鼎眼里闪着光。
再看碧霄仙子,玉鼎我惊愕地发现,碧霄仙子的手掌在不停地拍打着他的剑,与此同时,她整个人的修养也在迅速提升。
毕晓也想突破?!
先是天空,现在是蓝天。
为什么他们之前策划的剧情现在完全反转了?!
但现在不是他想多了。
因为,他手中的剑,已经发出了一阵哀鸣。
看来我根本无法忍受碧霄仙子的攻击。
邦邦邦邦!
熨斗的声音越来越大。
一波比一波强。
玉鼎速退千里。
然后大手一挥,把青云拉到身边保护自己,这才松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玉鼎望着被远远追来的碧霄仙子,眼中满是震惊。
连身体都止不住颤抖。
“首先是天空,然后是蓝天。为什么?”
“三云这些年,你从田童那里学到了什么?!"
玉鼎这些年感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快要崩溃了。
斩断门徒真的比解释更好吗?
真正想上神榜的,其实应该是他们的弟子吧?
“不可能!”
玉鼎眼神疯狂。
直接把自己这个想法给切出来。
有哪些弟子?
大衣穿角,湿蛋,不跟天数,不懂伦理。
只是一群牛。
这些鞋跟很深的正统人怎么会比这些乌合之众差!
玉鼎回过神来,发现碧霄仙子已经冲到了前面。
看对方的架势,竟然是想强行突破这几天青云宗,直接将他逼出来。
“天上的云是圣人的保护。就算你有些手段,又怎么破得了这样的法宝?”
玉鼎虽然心里有些迷茫。
但是我对这些云还是很有信心的。
圣人庇护的东西有那么脆弱吗?!
然而玉鼎这几个字刚刚写完。
外面的碧霄仙子已经冲上前去,用一双肉掌,疯狂地对着这些青云天射击。
邦邦邦邦!
又是一声像砸铁的声音。
这一刻,玉鼎的脸色大变,因为他心不在焉,他竟然感觉到,那片蓝色的云彩似乎真的在撼动这至高无上的法宝。
因为,在这件法宝上,竟然还有一丝青云之气被碧霄仙子拍了下来。
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护身法宝,显然是圣人自己借来的。
如果在这里损坏了,回去怎么解释?
最重要的是,碧霄仙子到底练了什么神通,怎么会生出如此可怕的攻击?!
玉鼎已经完全被蒙蔽了。
如果没有青云守护者。
恐怕刚才毕晓已经破了他的防御,直接把他打成了肉泥!
好在青云之气虽然被拍到了,但并没有伤害青云的本源。
小世界里,气场浩荡。
然而一口气下来,这青云又是一如既往的好,看不出半点破损的迹象。
看到这一幕,玉鼎松了一口气。
他的眼睛又变得锐利了。
依靠在青云里的自己,我抬头看着还在外面疯狂进攻的碧霄仙子。
“一代牲畜就是一代牲畜。就算生出点蛮力,在圣人面前也不比道尔强。”
“你还有什么其他手段?尽量做到最好。”
“看你能不能破开这些云!”
玉鼎我好像忘记了被毕晓打那一幕。
他面带冷笑。
就好像你取得了多大的优势。
不过,用不了多久玉鼎就骄傲了。
在下面无边的火中。
另一个身影升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