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沙乱之许我长缨》第六章 猎隼送来的密函 免费试读
看着/
千衣听到他的声音,他赶紧擦了擦眼睛,勉强笑了笑:“谢谢李队长的关心。我太鲁莽了,没有惊动将军。”
富豪心中暗叹,再一个美丽迷人的女人,卫驰贝灵从来没有关注过它,更别说这个受气包般的小女孩了!多难啊!
李奇垂头丧气地走回来,说:“虽然将军脾气有点暴躁,但他是个天才。没人敢打,他敢打。这位将军18岁时第一次自告奋勇,只带了十几个勇士。凭借大师级艺术家的胆识,他闯入了2000多匈奴人的大营,硬是砍下了首领的头颅。过去的汉军,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事。”
里奇的语气充满了羡慕和钦佩,不禁引来了郁闷千衣。“哦,太棒了!”千衣好奇地问:“他有这样的大师吗...武林盟主?”
哈哈,李奇笑道:翁的心思不像官宦人家,倒像庸医的说书人。他故意压低了声音。“当然,将军的师父比武林盟主强,其他人都是统领天下的盟主。”
指挥世界!千衣惊讶地瞪大眼睛,“是谁?”
“还有谁?只有在皇帝掌权的时候。”李奇呵呵。
啊?千衣愣了一下,一脸的无知。李奇寻思道:“燕王不是把自己的身世告诉翁的师父魏迟将军了吗?”
千衣风起云涌地摇摇头,越来越好奇。李奇说:“将军的母亲和皇后是姐妹。他们差不多同时怀孕。结果,姐姐生了个儿子,妹妹生了个公主。陛下非常喜欢这个可爱的小男孩,渴望王后给他生个儿子,所以将军一岁的时候就带他进宫抚养。”
“啊,将军这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亲生父母……”千衣喃喃自语,心如刀割。想想你自己。我六岁就失去了父母,靠别人养活。原来尉迟北陵也很惨。我在宫里如履薄冰,不禁有同感。
“那他为什么不去国子监,却来到前线?”我很困惑。长安所有的王孙都以就读商学院为荣。
“这就是将军与众不同的地方。”里奇笑了。“宫里有最有学识的老师和顶尖高手。这位将军虽然年轻,但野心很大。白天按照陛下的要求学习和学习汉字,晚上却偷偷向帝国领导人学习。陛下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打遍了皇宫。”
“那么陛下同意让他领兵了?”
“怎么会这么容易!”李奇说:“陛下给了他一个难题。如果他能在没有一兵一卒的情况下活下来,他会得到匈奴王子的首级,让他出宫。否则,他就得乖乖待在太学。”
“啊,我知道了!”千衣重重地点点头。“饶是这么大的问题,他也已经解决了!所以你刚才说,他带了十几个勇士去匈奴的营地..."
“是的!匈奴人惊呆了。他们擅长骑马,总是看不起汉军。他们总是认为我们只能打阵地战。陛下没想到一个18岁的少年真的成功了,但您没有开玩笑,即使您不情愿,也只能放他走。这次旅行后,将军从此展示了他的才能。他在这片沙漠里越来越自在,匈奴人随风而逃。”李奇充满了情感。
“他真是个天才!”千衣真心赞美。刚才被深深冤枉的心,突然似乎不那么难以忍受了。是的,这样一个奇怪的人可以遵循常识。
“李队长,将军这次远征什么时候回来?”
李奇把她送到营门口,豪爽地向她招手,笑着说:“夫人,你知道匈奴人给将军起了什么外号吗?沧浪!在沧浪打猎往往是定时的,快如闪电。将军也是如此。可能他胜利回来了,这些蒸糕还没坏。”
没有尉迟北陵的营地看起来有点安静,但却井然有序,有规律的一步一步走下去。当夕阳在天空中发出红光时,无聊的千衣换上宽松的男式制服,在营地后面的开阔草地上散步。
她不用担心谁敢靠近这里。毕竟她身后有一支强大的汉军。即使放牛放羊的牧民也会避开。
此刻,残阳如血,草原的景色异常壮丽。千衣望着远方,我不禁又想起了今天早上离开的骑士们。我想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他们遇到什么敌人了吗?童年恐怖的记忆是不可磨灭的。她的父母都是楼兰商人。从长安进货回楼兰的路上,遇到了残暴的匈奴强盗。即使/[k0/]年轻,最终也会成为不可磨灭的阴影。
尉迟北陵呢?明知山中有虎,决心挑战,岂不更危险?千衣他的眉宇间不禁有一种悲伤的神色。即使他很勇敢,毕竟他刀枪不入。这场战斗的结果未知,这确实令人担忧。
她迷迷糊糊的,过了很久才恢复过来。她忍不住自嘲。千衣啊千衣回家无望。他对你做了那些事,你还在为他担心!
唉,其实他也很穷。没有母亲在身边,皇帝比亲近更恭敬。他一定很孤独,就像她一样。然而,她是一个小女仆,整天卑躬屈膝,而他却被宫里的女服务员宠坏了。
想到这里,千衣嘴角勾起,脸上带着微笑。他看起来很漂亮,但幸运的是他是一名将军。如果他是秀才,恐怕长安街上会出现扔水果和汽车的场面。今天,他就像一匹猛马,冲破绊脚石,自由不羁。他以为天高皇帝远,却被逼娶了媳妇,相当于套上了笼头。真奇怪,他竟然不觉得委屈!
没有人能看到这张美丽而独特的漂亮脸蛋,现在洋溢着温柔。
突然,头顶上传来的啸叫声惊动了千衣,抬头一看,原来是一群猎鹰。千衣他们对沙漠中这种独特的动物并不陌生。一路上,你经常可以看到他们矫健的身影穿过天幕。他们是天空之王。它们能以极快的速度潜入水中,准确捕捉在草地上移动的田鼠和兔子。他们有敏锐的视力、嗅觉和聪明的头脑。一些牧民可以驯养小猎鹰,帮助它们长大后照顾牛羊。
千衣这并不陌生,也是因为王宓养了一只猎鹰,王子把它当成宠物。
猎鹰在她头上盘旋,但没有飞走。墨菲,他们在等着打猎吗?千衣思想。这时,其中一只猎鹰突然向她冲来,千衣吓坏了,正试图躲闪,却看到那家伙已经稳稳地落在离她不到三英尺的地上。
它似乎很有灵性,默默地看着她。千衣好奇地看着它,突然觉得它看起来很眼熟。再仔细看,我的天,是国王的猎鹰!
这个发现让千衣的心狂跳。她急忙上前,蹲下来仔细看了看。猎鹰清楚地认出了她,温顺地没有动。千衣她发现腿上绑着一根小管子,内心的某种直觉让她犹豫要不要把管子取下来。
她一拿走烟斗,猎鹰就立刻站起来,飞进了鸟群。然后,鸟群绕了一圈,高速飞走了。千衣怀着一颗紧绷的心,这群猎鹰似乎接受过训练,他们能够识别目标,服从命令,以一致的方式进退。
注意你手里的小管。你想打开它吗?报告中的猎鹰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莫非,它找的目标是自己?她不再犹豫,拧开喷嘴,里面藏着一卷麻纸。
周围没人,千衣匆忙开始浏览。“啊,Xi……”千衣的脑袋突然嗡嗡作响,熟悉的称谓让千衣的手指兴奋得发抖。这是一封用王子的声音写的密函:王宓已经知道了送别队的事情,深为关心阿喜的情况,想知道她的近况,但因为和尉迟北陵的关系不好,只好偷偷问。
啊Xi一边看一边抽泣着。她离开长安这么久了,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么温暖的话。啊,王爷还是想她的小奴婢!孤独突然得到安慰。Xi并不孤单。她在长安有家!即使她是奴隶,也是她生活了十年的家,在这里,除了父母,她还有最信任最亲近的人!她把麻纸藏在袖子里,匆匆赶回营地。
千衣点燃油灯,把信读了几遍,然后把麻纸放在火苗上,全部烧掉。这是王业在信中的一个特别信息。他不想让尉迟北陵知道他们所有的关系。千衣默默地叹了口气,她能理解。毕竟王爷和将军是一条船上的。
千衣摊开纸笔,试着回复报告。她活得好好的,一切都很顺利。尉迟北陵按照圣旨娶她,没有糊里糊涂。然而,她在新婚之夜隐瞒了分居的事实。不要让王子知道这件可耻的事情。最后,她还不忘夸一下尉迟北陵,说他治军有方,汉军即将消灭匈奴。请放心。
第二天早上,千衣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再次去草地散步,但他的眼睛一直在扫视天空。果然,猎鹰又飞了起来,当没有人的时候,它很快就倒在了她的身边。千衣把塞满自己回复的小管绑在猎鹰的腿上,看着它再次飞走。轻轻的放松,我的心充满了膨胀,王爷是那么的高贵,却又那么的深情和义。啊,Xi,不要辜负君主!
小齐预料到,就在第三天傍晚,值班的士兵从天文台看到远处飞来的黑点。“将军回来了!将军回来了!”整个营地沸腾起来,李奇快马冲出营地,但尉迟北陵和他的骑士们像魔法阴影和旋风一样来了。
“将军,结果如何?”李奇的眼睛闪闪发光。魏蓓玲笑道:“我摸到了邪王的宫殿。我出其不意地杀了他。这家伙损失了不少士兵,只带着几十个残兵逃回了老巢!”
里奇立刻闻到了什么。“老板,这不像你的风格。你为什么不杀了他?”
魏蓓玲深深一笑,跳下了马。“邪王老巢里有四万大军,是左最强大的军队。我一再针对他,目的是让他害怕,迫使他投降我们的国家,这比杀死所有的人更能彻底摧毁左的军事心脏。”
风尘仆仆,他脱下口袋和斗篷,挥手让部下庆祝,匆匆赶往营地。李奇疑惑地看着他的背影:不会吧,你一回来就急着见你的小老婆?
千衣听到外面的欢呼声和噪音,我正要跑出去看看。但是我一掀开窗帘,就撞上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她尖叫一声,差点被撞倒。幸运的是,一只铁臂及时抓住了她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