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神》第十五章 奥特王子 免费试读
比如生活在高山丛林中的科斯塔人,和月氏家族有些相似,适合在丛林中生活。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比较抗拒跑步。
哥斯达黎加人虽然不是跑得最快的,但特别适合长跑,尤其是在山区和丛林里。它们可以长时间奔跑不休息,行走灵活,在丛林中磕磕绊绊不会影响它们的速度。
大多数早期哥特人生活在山区。因为生活条件差,他们练了这一手。后来哥斯达黎加人和其他民族逐渐败给繁华地区,山区的哥斯达黎加人越来越少。
最后哥特人作为一个群体慢慢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是哥特人的血统并没有完全消失,一些跑者或者群体继承了哥特人的血统。
其实有一个标准大家都不说,但是比较常用的看人的财富,就是外貌,就是你长得怎么样。
应该说人和动物是相似的,漂亮的女人会选择强壮的男人,有钱有势的人总会选择漂亮的女人。
虽然不同时期对美的定义有所不同,比如在早期,为了生育和繁衍后代的需要,健壮结实就是美的。
五族叛乱后,因为精灵族审美观念的影响,以纤细、苗条为美的观念盛行。显然,这样的观念差异是非常巨大的,但至少要求人们不要长得像歪瓜劣枣或者三寸不烂之舌。
对男人的要求无非就是高,壮,有力。当然,后来男人的选择越来越趋向于社会,也就是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身份。
比如他们有钱有势,但是因为长期的强强联合,这些人都是又高又帅又健康。看到这样的人就会明白,至少他们的祖传血统不算太差,或者至少他们曾经很富有。
当然,由于混血的影响,发色并不是最准确的,但发色是最直观的,所以常被作为暗中判断身份的第一依据。
头发的颜色自然是越纯越好,颜色越浅越好。颜色越纯越淡,地位越高贵。如果发色是五颜六色的,那一定是私生子。
克里兰德我注意到,就连金发男子的眼睛也是金色的,这说明金发男子的祖先一定有皇室血统,或者他本人就是王子。克里兰德我忍不住多看了金发男两眼。
阿莫斯几乎是躺在沙发上,四肢伸开,舒舒服服地喝了两口水,终于觉得自己恢复了。
然后对克里兰德挥了挥手,说:“来,来,克里兰德你也过来坐下,休息一下再谈,休息一下,我累死了,累死了。”
阿莫斯转向另外两个人,介绍他们。
“他的名字是克里兰德。今年新生来报到有点早。现在没地方住,教务处也没人负责事务。我们这里正好有一间空房。我们安排在宿舍住一段时间吧。”
“是吗?这非常受欢迎。”金发男子伸出手。
“叫克里兰德,对吧?我叫斯坦利,欢迎来到我们在赫斯特的家。”
“什么?”克里兰德暂停。他不明白。跑步后他有点累了。他在路上受到了很多刺激。这时候他的脑袋有点麻木了,根本反应不过斯坦利说的话。
但是克里兰德还是伸出手和斯坦利握了握,阿莫斯在旁边哈哈大笑。
“不要炫耀你糟糕的语言水平。我们这里还有一个语言大师。你的语言能力不够。你为什么没见到主人?房间里还没出来,还是去图书馆了?”
阿莫斯扭头看了看,却找不到说话的语言大师。
“我们也没看到,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房间里看书。”红发男子说,但他刚一开口,客厅里就像回声一样嗡嗡作响。
然后阿莫斯带着不屑的表情转向克里兰德。
“这家伙说的是古乌兰语,希尔斯托的意思是怪物。他的意思是,我们在这里都是怪物,这里是怪物的家。”
“怪物屋?”克里兰德发出一阵低语声。
“哈哈哈哈,这不是为了好玩。虽然这些家伙现在看起来很正常,但事实上,他们中没有几个是正常的家伙。”阿莫斯说话的时候,瞥了一眼斯坦利,那个红头发的鲍勃。
然后,他用手指着斯坦利说:“这是奥特兰王子,他在家里过得很舒服。然而,如果他不是王子,他必须来这里和我们普通人在一起。”
克里兰德看着斯坦利,我想,这个金发碧眼的斯坦利真的是王子,是来自外国的王子,但无论如何他也是一个真正的王子。
阿莫斯指着红发男子说:“这是鲍勃·鲁斯兰,绰号蛮人,自称是我们学院最强壮的家伙,但他最近被一个女孩打败,摔断了胳膊,情绪低落。”
“啊!”克里兰德心想:“这是哪个姑娘?太猛了!它比野蛮人鲍勃还大吗?”
野兽鲍勃也伸出手摇了摇克里兰德。
“你刚才在去宿舍的路上看到那个女生了。”阿莫斯又说。
“你刚才看到了吗?”克里兰德真不敢相信。只是我在路上遇到的一个女孩吗?会是谁呢?
阿摩司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克里兰德我注意到斯坦利介绍的时候,包括阿莫斯,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没有介绍自己的姓,只有鲍勃介绍了自己的姓。
克里兰德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他也没放在心上,就找了个地方坐下继续互相介绍,从交谈中了解情况。
鲍勃和斯坦利都是去年入学的,今年将升入二年级。阿莫斯今年是三年级学生,斯坦利确实是奥特兰的王子。
像除穆恩连岳以外的所有其他国家一样,奥特兰要么有皇帝,要么有国王。除了穆恩连岳,它是唯一没有皇帝或国王的国家。